2020年7月9日,美國Toxicsin Packaging Clearinghouse(TPCH)網站發布公開聲明,對其發布的關于《包裝材料中有毒物質控制法規》(Toxicsin Packaging Model Legislation)的更新草案公開征求意見。該草案涉及新增全氟/多氟烷基物(PFAS)和鄰苯二甲酸酯(phthalates)作為管控物質,同時提出了一些新的驗證包裝材料中高風險化學物質的流程。該草案公開征求意見時效是45天,即截止日期為美東時間2020年8月24日11:00pm。
法案生效后將對出口美國市場的包裝材料產生新的限值,對包裝材料的生產,使用和銷售的企業帶來合規和產品質量的新挑戰。
截止目前,美國TPCH制定的《包裝材料中有毒物質控制法規》已經在美國19個州生效,用于禁止包裝材料中鉛,鎘,汞和六價鉻的使用,并限制了這四種金屬(鉛+鎘+汞+六價鉻)總量小于100ppm(100mg/Kg),這一要求歐盟的包裝廢棄物指令94/62/EC是一致的。
該法規采取防止污染的措施,禁止有意使用,將合規的主要責任置于供應鏈上,要求制造商和供應商驗證他們制造、銷售和使用的產品符合法規的要求。
(*圖片來源:TPCH官方網站)
此次更新的主要內容如下:
1.定義更新(sec.3)
· 增加了“消費后回收材料”的定義。
修改了“有意添加”的定義,以澄清由于消費后材料的使用造成的“偶然出現”。
2.增加管控的新物質(Sec.4)
· 針對所有的包裝,新增了全氟或多氟烷基化合物(PFAS)和鄰苯二甲酸酯的限制性要求,于法規正式實施后兩年生效。
· 限制性要求為:PFAS不得檢出,鄰苯二甲酸酯不得超過100ppm。
3.刪除以下豁免條款(sec.5)
· 關于“標有生產日期,且該日期在法規生效日期之前的包裝或包裝組件”的豁免。
· 關于“含有玻璃化標簽,且是根據特定標準生產和測試的玻璃和陶瓷類包裝或包裝組件”的豁免。
· 關于“閉環系統中可重復適用的包裝”的豁免。
· 關于“由于使用了回收材料導致重金屬超標”的豁免
4.增加評估新的有毒化學物質的標準(sec.6)
包裝中高關注化學物質的性質,有可靠的科學依據證明該化學物質滿足:
(1)已知對發育/健康有作用
(2)持久性、生物蓄積性和毒性(PBT),高持久性、高生物蓄積性(vPvB),見(ECHA表R.11-1表中物質)
(3)生物監測證明存在于人體血液和器官中
(4)用于包裝材料
5.增加淘汰新有毒化學物質的流程(sec.6)
· 國家機關規定禁止使用。
· 國家機關向立法機構建議禁止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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